对受试者权益和安全的保护是临床试验的核心前提,也是中国GCP和ICH GCP的基本考量。保护受试者安全,需要伦理审查委员会、研究者、申办者的共同努力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GCP等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只是受试者保护体系的基础版本,要求更高的与国际接轨的受试者保护体系还需要经过“人类研究保护HRPP”认证,后者是志愿的、同行驱动的和教育性质的认证模型

一、伦理委员会

机构审查委员会/独立伦理委员会IRB/IEC(以下简称EC)是由医学、药学及其他背景人员组成的委员会,通过独立审查、同意、追踪临床试验,确保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

  • 审核要求

    保护受试者权益和安全,进行持续的受试者风险/收益评估是EC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具体分析其审核要求,又可细分为:研究的科学性和伦理性审核,受试者招募、知情同意、入排,与隐私保护,不良事件和方案偏离监测

  • 审查类型

    会议审查与快速审查

    快速审核与会议审核相对,是指不召开伦理审查会议,只指定一个或多个有专业背景和经验的委员进行审核的简易程序审核。快审只意味着程序精简,其和会审有着同样的审核要求

    快审也叫做简易审查,可简易审查的情形有:仅对研究方案做出微小改动的情况(GCP15.4),如不改变药物风险获益评估,不改变受试者知情同意和EC审核同意的小改动;多中心协作审查中,参研单位也可通过快审接受主审伦理委员会的审查决定

    再审与复审

    再审是指申请人得到“必要的修改后同意”(GCP12.10)的审查结论后,补正资料再次申请核查;

    复审是指对原审查意见有不同意见,申请人要求再次审核

  • 初始审查

    指申请人在研究开始前首次向EC提交的审查请求

  • 过程审查

    修正案审查

    研究过程中若涉及已批准的临床研究方案、知情同意书和招募材料等资料的修改,应向EC提交修正案审查申请,得到批准后才可执行修改后方案

    定期跟踪审查

    EC应当对正在实施的临床试验定期跟踪审查,审查的频率应试风险严重程度和发生可能性而定,不少于每年一次(GCP12.13)

    安全性事件审查

    EC要求研究者及时报告SAE(如适用)、SUSAR、可能对受试者安全或临床试验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的安全性新信息(GCP12.11)

    方案违背审查

    EC要求研究者及时报告为消除受试者紧急危害而发生的,增加受试者风险或显著影响试验实施的方案偏离PD(GCP12.11)

    暂停/提前终止研究审查

    EC有权暂停、终止未按要求实施或受试者出现非预期严重损害的临床试验。研究者/申办者暂停或提前终止临床研究,也应及时向EC提交说明报告

    结题审查

    临床试验完成后,研究者应向EC提供临床试验结果的摘要(GCP28.3)

二、研究者

研究者是具体实施临床试验,并对临床试验质量及受试者权益和安全负责的试验现场负责人

  • 执行受试者的知情同意,修订后的知情同意书的再次同意(如适用)

  • 严格按照研究方案提供医疗服务,发生偏离方案的,应予以记录和报告

  • 及时报告SAE至申办者,接收审阅申办者发送的安全性信息,由此权衡受试者的治疗方案

  • 向机构、伦理委员会报告申办者递送的安全性信息,如SUSAR,DUSR等

三、申办者

申办者负责临床试验的安全性评估。申办者需及时监测、评估、处理临床试验中的安全性信息,根据安全性风险程度,适时调整临床试验试验方案,乃至暂停和终止临床试验

  • 申办者评估药品严重不良事件与试验用药品的相关性,按要求快速报告SUSAR至所有临床试验研究者、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国家药监局和卫健委(GCP48.1)
  • 收集任何来源的安全性相关信息(如更新的文献、独立数据监察委员会报告、期中分析结果等),分析其是否严重影响药品风险获益评估,显著改变药品研发进程,或可能改变伦理委员会的同意意见。对于此类潜在的严重安全性风险信息,也需依据“快速报告”标准尽快上报
  • 申报者需对受试者的风险进行持续评估,给出研发期间的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DUSAR,就报告周期内与试验药相关的安全性信息及风险-获益评估进行全面回顾总结,至少每年一次上报国家药监局和卫健委,有关信息通报给所有参加临床试验的研究者、临床试验机构及伦理委员会(GCP48.2)
  • 申办者建立独立的数据监测委员会IDMC,也写作数据安全和监查委员会DSMB,通过外部独立专家组,定期评估安全性数据和有效性终点,并向申办者建议是否继续、调整或者停止试验

参考资料:

[1]涉及人的临床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建设指南(2020年版)
[2] 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安全性数据快速报告的标准和程序
[3]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版)
[4] ICH-E2A: 临床安全性数据管理:快速报告的定义和标准
[5] ICH-E2F:研发期间安全性更新报告
[6]药物临床试验安全性报告和偏离方案报告要求
[7]临床试验伦理协作审查联盟共识(试行版)
[8] 中国的临床研究机构为什么要申请国际伦理认证?